2015年6月9日下午小學一年級放學,老師上班期間,社會車輛進入校園壓傷學生。導致孩子骨折,事情發生后,學校不聞不問,待學生家長詢問學校事情經過時,學校領導態度蠻橫,稱事故發生時是在放學后,學校一點責任也沒有。你愿去哪告去哪告,愛怎么折騰怎么折騰,。經查關于學校安全文件,社會車輛是不允許進入校園的,也不屬于學校免責范圍,為什么他們如此囂張,是有人撐腰嗎?為人師表不顧學生安全讓社會車輛進入校園有理嗎?壓傷學生有理嗎?
站內網友言論僅代表個人觀點,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,本站不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。